第112章我在意的(2 / 2)
因为那个人脸上戴着个猪八戒的面具。
她是被人掳到了一个不知方位的古墓中,她根据手机能接受到信号,以及隐隐地光亮判断,古墓附近应该有信号塔,距离地表不远,最多也就十几米的样子。
而且,古墓中有一个石棺。
还有许多黑色的小虫子――戴着面具的人曾经告诉她,那些出现后好像污水般的小虫子,是尸虫。
除了这些外,那个人还喂养了一只白色的巨型大蝙蝠,以及一只同样巨型的黑猫。
那些尸虫,应该是吸血蝙蝠的食物,不然绝不会在它凄厉叫着出现后,就会立即潮水般的退却了。
吴军在刚听林夕柔这样说后,曾经冷笑着问她是不是在讲故事。
还说,他不在乎她是否在讲故事,他会根据林夕柔所说的,利用他的人脉,要青山警方在最短时间内,去搜寻这个地方。
苏南吴家的势力,大的有些惊人。
要不然,青山警方也不会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在连绵起伏的群山内,找到了那座早在上世纪就被盗了的古墓。
一切,正如林夕柔所说的那样。
古墓左侧的山巅上,就有一座信号塔。
古墓内,有一口石棺。
石棺前,还有曾经绑着林夕柔的绳子。
警方虽说没有看到那些污水般的尸虫,以及白色巨型吸血蝙蝠,可却在角落中,发现了一些粪便――经过相关研究人员“鉴定”过后,确定那就是蝙蝠的粪便,但大的出奇。
警方发现的铁证,足够证明林夕柔没有撒谎,确实是被某个神秘人给掳走,并抢先夺走了本该属于吴少的清白之躯了。
要是放在科技不发达的古代,哪怕吴军是皇子,遇到这种事后,也会疑神疑鬼,乖乖地自认倒霉。
但既然是现代社会嘛,哼哼,无论那个神秘人有多神秘,又是何种来头,吴少哪怕是掘地三尺,也要把他找出来,剥皮抽筋,碎尸万段!
夺妻之恨,不共戴天。
这也是林夕柔最希望看到的,并对此报以浓浓地期待:“吴军和神秘人相互撕逼,谁才是最后的赢家?”
她才不在乎替李人渣背黑锅的神秘人,会因此对她怀恨在心,再次掳走她,让她爽到死呢。
反正今晚以后,她就生无可恋了不是?
“最好是你们两个两败俱伤,姑奶奶在旁边看热闹。嘿嘿,李人渣,你看我多疼你?可你为什么,却要――唉。”
把手机再次关机后,得意轻笑着的林夕柔,秀眉随着这声叹息,悠地皱起。
死,她都不会承认,她已经爱上了李东方。
她对李东方想娶她当老婆的行为动心,仅仅是、是一种什么?
谁知道呢。
反正如果没有庄宁的因素在,李东方真要娶她当老婆,她或许真会嫁给他的。
就在林夕柔胡思乱想时,有人快步经过她车前,态度恭敬地拉开了旁边那辆黑色轿车的车门。
然后,借着停车场上方射灯的白光,林夕柔就看到了一个女人。
生活在青山这种二线城市内的人,只要出门去大街上,每天都会看到无数个女人。
漂亮的,一般的,丑的――性感的。
可林夕柔活了这么大,还是第一次看到这种让她居然也怦然心动的女人。
准确的来说,这是个比她大不了几岁的少妇。
夕柔姐姐现在也算标准的少妇一枚,而且还是那种自视甚高的,毕竟人家拥有得天独厚的先天性条件,不然吴少也不会早在二十多年前,就对她布局了。
平时待人随和,实则暗中相当骄傲的林夕柔,在看到美少妇怦然心动后,居然升起了些许的自卑感。
她有自卑,不是无论是论相貌还是身材,车外那个美少妇都比她更胜一筹。
是因为,下车后站在原地,昂起圆润下巴随意向四周打量的美少妇,俏生生地站在那儿,就像――黑夜女王。
气质。
车窗外那个美少妇,非但拥有不输给林夕柔的性感,美貌,还有她拍马也比不上的贵族气质。
气质这东西,可不是你有钱就能买到的。
总有人说,一个真正贵族的养成,至少需要三代以上。
那么,苏南音当前举手投足间不经意散发出的贵族气质,则是经历了十多代的沉淀。
别人是怎么看自己的,苏南音毫不在意。
在这颗星球上,她只在意一个人的感受,那就是她的丈夫。
她既可以为丈夫做个永远的贵族,也甘心为丈夫去当个沿街乞讨的叫花子。
总之,如果把她比做一朵花,她只为丈夫一个人绽放。
站在车前随意看了几眼后,苏南音在两个女保镖的陪同下,缓步走上了酒店大厅门前的台阶。
黑色长袖轻纱衬衣,白色的针织小马甲,花瓣般褶皱的及膝黑裙,脚踩半高跟黑色小皮鞋――这身装束明明很普通,可为她们开门的门童,却看呆了。
苏南音早就习惯了别人用这种眼神看她了,从不在意,同样习惯性的对门童礼貌的笑了下时,脑海中忽然浮上一个男人的影子,耳畔还出现了幻听:“你,真不在意除了丈夫之外的男人,是怎么看你的吗?”
“我在意的。”
苏南音双眸微微眯了下时,在心里这样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