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客户端,阅读更方便!

分卷(3)(2 / 2)


  海水江崖,龙华雪纱!

  瀛洲仙岛,东海蓬莱!

  这样牛哄哄的出场方式!显然只有东海蓬莱才有。

  第4章 、心有妄念,欲乱情动

  人群之中一阵喧哗!世人都道:天下登仙者,八分出蓬莱!仙门之中没有比蓬莱地位更高的修仙之地!每年有无数凡人为访蓬莱葬身鱼腹,仙宗之中也不乏许多向往蓬莱的少年。

  蓬莱是众仙门中最为清静了凡,忘尘圆觉的门派,却也是仙门中最清奇最不羁最不按套路出牌的门派,故而收徒的条件也是最清奇灵骨灵根这种重要指标在蓬莱竟只是二线,蓬莱三尊收徒更看中眼缘,说白了就是看谁顺眼收谁

  当然,只凭顺眼也有看岔的时候,譬如那魔头曲天风就曾是蓬莱大弟子,只不过后来被逐出师门才恢复了俗姓。蓬莱素来远居深海不理世事,如今蓬莱亲自驾临,难不成是为清理门户?可曲遥就是论起来也是徒孙辈,更不算是蓬莱的弟子啊

  你们蓬莱怎么回事?曲遥是我们抓到的!

  就是!要抢功吗?

  稍有些见地的此时都不在言语,只有几个不懂事的鼠辈开始嚷嚷。

  凭空出现的潮汐之中的灰蓝色衣装的青年们如流水一般分散开,绣着海水江崖暗纹的大袖在空中猎猎作响,雪色的龙华衿在空中肆意飞舞。

  空中的蓬莱弟子分成两排,让开中间的通道,曲遥努力抬头向他们中间看去,却猛地被那金光刺的睁不开眼睛。那弟子们中,有白衣的青年御剑而来,青年的发尾竟是纯净的银色,他脚下的长剑泛出金色的光泽,光晕绕在他周身,脖上那玉白色的龙华衿飘忽如同长龙一般,那青年长身玉立在剑尖,宛如一朵盛开的莲花。

  澹台莲冷冷地盯着台下的众人,即便他一声不出,却依旧有一种难以言喻的威压和压迫感

  澹台莲!人群里不知道有谁认了出来。

  那是浮屠莲花,澹台莲!

  将死的曲遥只觉得脑子里嗡!的一声!这个人便是杀死师父的人!这个人就是将曲天风捅了一身窟窿的人!这个人便是和他不共戴天的人!

  曲遥抬起头想看清那个人的容貌,可他周身的光芒却是那样灼目,逼的曲遥根本无法直视他,只能在光圈之外看见一片飘飞的衣袂。

  曲遥。来者沉声说道,语调容不得丝毫反抗:我是你师叔。

  和我走。

  曲遥抻着脖子,看不清那个光芒中的人脸,只看见了那人脖上系着的雪纱龙华衿,曲遥用尽力气骂道:呸,你是哪个山上哪棵葱?三伏天带个大围脖跟变态似的,老子凭什么跟你走

  下一秒,曲遥的脸上就被凭空扇了两个耳光

  由此可见,曲遥和他师叔澹台莲见的第一面就开始打仗,由此可以得出,这就是为什么后来两个人的关系始终未曾和谐过的原因。

  仙门众弟子不敢言语,所有人都恨恨地看着蓬莱的弟子们上前,澹台莲看也不看这些仙门弟子们,轻飘飘抬了抬袖子,那柄名叫鹤影寒潭的长剑便轻灵地挑起来曲遥的衣服,将他挑了起来。

  曲天风死不足惜,留下这么个徒弟,倒有几分骨气,比之现下仙门中蝼蚁之辈,不知可爱到了哪儿去。

  澹台莲身后,一名骑在巨大海鸟之上喝酒的大叔打了个酒嗝,挠了挠锃亮的脑门。

  那人便是蓬莱的上清尊者,澹台观止。

  有这样的徒弟,倒也不算白活一遭。你我自居仙门正派,座下弟子有这般骨血脾性的,又有几个?

  澹台莲轻声道。

  就是这嘴实在是欠,得好好管教。澹台观止哈哈大笑。

  两侧蓬莱弟子一听这话,都低下了头,地上那些暴揍曲遥的仙门弟子,面上表情五颜六色,都不很好看。在场所有人有半数已经已经猜出澹台莲和澹台观止此行的目的了。

  他们是要收曲遥为徒。

  和方才桃溪涧谷主的天上掉馅饼不同,被蓬莱收去当徒弟,这简直是天上掉满汉全席。

  曲遥没有力气反抗,他直接便晕了过去。等再醒来的时候,便已置身了蓬莱。

  那之后,他阴差阳错地成了蓬莱仙门的弟子。再之后,他又阴差阳错地入了他仇人的门下,要兢兢业业地唤澹台莲一声师叔。

  时元少时父母双亡,打小便投奔桃溪涧中的叔婶,还有大伯。叔婶有三个孩子,时元是这里最小的。他自幼在桃溪涧中被叔婶带大,他师从桃溪涧主,一家人都是大夫,而且均是名医,随便拿一个名号出去在江湖里都是响当当的存在。

  时元因着少时变故,他的性格一直孤僻冷寂,身边也没个说话的朋友,故而这些亲戚一直都担心时元的性格日后难以立本成家。便是这时突然蹦出来个曲遥,曲遥爱笑也爱说话,终日跟屁虫一般围着时元转悠,时元的叔叔婶婶大伯师父这才放下心来。

  这些医者的心思都最为纯净,他们都是善良极了的人,一听曲遥也从小没有父母,都将曲遥当做孩子看待。

  时元的婶婶是个爽快干净的女人,做事从不拖泥带水,最是热心肠。她做的豌豆黄和小豆糕最是好吃,她做的鞋子也最舒服,每次曲遥去桃溪,总能提着她做的糕点和她做的新鞋开开心心地回蓬莱。

  时元的叔叔不爱说话,却是那样朴实,每日都在患者身边周转不开,他最大的爱好就是藏酒,但凡一听曲遥来了桃溪涧,总要从酒窖里打上二两好酒和曲遥共饮。时元的大伯看似五大三粗,可医治骨科最为得手,为人也最是热心,他最喜欢的便是曲遥,每次见曲遥来,都要逗一逗他,和他贫一贫嘴。之后在打开口袋,里面装的不是新鲜杏子,就是熟透的杨梅。

  可曲遥最喜欢的,最想看的人,还是那个清冷孤高的男子。

  时元。

  他的存在就仿佛是夜幕中那颗最亮的星星,曲遥每次看他,都移不开眼睛。

  他的眼神,他的头发,他的手指,他的一颦一笑曲遥每时每刻都在脑海里拓印着他的信息,之后发疯般统统储存在脑海里。那些画面他只敢在午夜时分最安静的时候才敢在脑海里回放。

  一遍一遍地想他,之后痴痴地傻笑。

  曲遥觉得时元这个人,就算他看一辈子想一辈子都不会觉得腻。

  曲遥不敢承认,那种疯狂的,几近崩溃的念想,实则名为喜欢。

  曲遥不在时元身边的时候,他甚至想化作一道光,以最快的速度冲到他身边。

  不为别的,只为看着他。曲遥不敢有太多的贪念,他想的也只有看着他。

  愿为南流景,驰光见我君。

  这句话当年曲遥读来时,只觉得这作者痴傻可笑,可转眼不过十几载,初识不闻诗中意,再念已是句中人。

  曲遥在被窝里,咬着胳膊苦笑。

  曲遥喜欢桃溪涧,可曲遥终归是蓬莱的弟子,没道理三天两头往桃溪涧跑。

  故而那之后,曲遥就病的特别勤,不是腿伤了就是感冒了。他三天两头往桃溪涧跑,专找时大夫治腰酸腿疼,要么就是旧伤未愈,要么就是新伤又添最后曲遥得上一种病因叫看不见时元就浑身疼的病,故而去桃溪涧去的更勤。就算每次都被时大夫的银针扎的如同刺猬一般嗷嗷哭喊,曲遥还是一趟趟往桃溪涧跑。

  彼时桃溪涧正缺少患有疑难杂症的实验小白鼠,时元的叔叔婶婶对于曲遥这种从天而降的精神健壮小伙子感到十分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