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那就让我爱你好了(1 / 2)
第154章那就让我爱你好了
人这一辈子,总会脑子短路那么一两次,做出后悔终生、或者后悔片刻就再也没有终生的事。
当前的李东方,就是这种情况。
他明明手持军刺,浑身上下没有任何的羁绊,即便不能愧对良心这种东西,也能奋起神威,和昼夜天使大战三百回合――他却莫名的放弃了反抗,长叹一声闭眼,等死。
这是怎么回事?
李东方不明白。
庄宁,同样也不明白。
她只能确定,在这个时间段,对这个世界真心没有任何留恋,只想干脆的死在野兽利齿下,从此一了百了,来生再做个幸福的女孩子。
这种从没有过的蛊惑,促使她做出了撕开衬衣,露出白嫩稣胸的疯狂举动,以狂热来迎接死亡。
可。
李东方忽然放弃抵抗,甘心陪她一起死的事实,却像一盆冷水,当头浇在了庄宁脑袋上,让她蓦然自疯狂中清醒,意识到她当前的行为,有多么的愚蠢。
又有,多么的后悔。
世界虽然不是太美好,却承载着庄总能品尝到男人好滋味的梦想啊。
她如果就这样死翘翘了,那岂不是辜负了老天爷把她制造的如此清纯、可爱的一番苦心?
对得起早亡的母亲,对得起身体不好的父亲,对得起――全世界的男人吗?
庄宁在瞬间清醒后,明明后悔的想用脑袋撞墙,但为什么,却又有得意的甜蜜,好像决堤的洪水那样,把她淹没。
因为。
有个很臭屁的男人,甘心陪她一起死。
他说,大家一起死,黄泉路上也不寂寞。
这句话,应该是世界上最动听的情话。
“原来,这个混蛋居然这样爱我,甘心陪我一起去死。”
被甜蜜所淹没的庄宁,再次嫣然一笑时,吸血蝙蝠的精钢利爪,已经电闪般的割向李东方的脖子。
与此同时,那只好像黑色鬼影般的巨猫,也扑到了她面前。
张开的血盆大口里,散发着新鲜的血腥味道。
李东方闭上了眼,庄宁却不!
她要亲眼看到,总是会把她气个半死、其实却是甘心陪她一起死的混蛋,是怎么死的。
就像,她丁点都不怕。
只因她很清楚,她会在黄泉路上,做个脾气温柔的女孩子,来缠着这厮。
世世,代代。
“啾――”
吸血蝙蝠的精钢利爪,已经碰到李东方脖子上的大动脉,巨猫的两只前爪,也趴在了庄宁的肩膀上时,忽然!
好像有极其尖利的哨子声,自地下某处钻了出来,钢针那样刺在耳膜里,听上去却相当的不舒服。
庄宁就看到,随着这声极其难听的哨声,吸血蝙蝠那只已经蹭到李东方脖子的利爪,忽地蜷缩,随即诡异的回旋,擦着他的左耳,疾扑而过。
她只看到吸血蝙蝠怎么在千钧一发之际,忽然放弃猎杀李东方的了。
却没注意到,那只已经两只前爪按在她肩膀上的巨猫,是何时猛地一甩脑袋,灵巧的一跃,追随在天上疾飞的吸血蝙蝠,眨眼间消失在了树林里。
它们,就这样走了?
放弃了,猎杀我们?
庄宁的双眸里,满是不可思议的茫然。
就在庄宁实在搞不懂命运这东西究竟想怎么玩儿她时,树林深处有轻叹声响起:“唉,傻孩子――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李东方,应该就是你苦等多年的幸运儿了。”
幸运儿的意思,当然不仅仅是能完整拥有庄宁的意思。
主要是说某人在遭遇无法抗拒的危机,却莫名其妙躲过死神的追杀,继续开心的浪费粮食。
很明显,张俊不是幸运儿。
甚至,躲在暗中,手持红外线望远镜始终密切关注着他的某人,都不在意他的死活。
只是等昼夜天使消失在树林中后,这个人才放下望远镜,拿出手机,飞快的拨了个号。
电话接通后,这个人立即低声说道:“十三号已经殉职。”
“死的这样快?”
电话那边的人,声音中带着些许的小惊讶。
却不是为张俊的死,而是惊讶于他的死亡速度――张俊从来到青山的那一刻起,就已经被死神锁定了,早晚都得死。
这个人站住客观的角度上,把张俊怎么殉职的全过程,简单叙述了一遍。
电话那边的人听完后,沉默片刻才问:“那两只野兽,和那个人有关吗?”
“无法确定。”
这个人犹豫了下,才低声说:“此前,我从没见过这两个东西。太可怕了。十三号的武力值,也算是当世高手了,却在那只蝙蝠爪下,没有任何的反抗余地。我觉得,它们应该是来自地狱。”
“呵呵。再怎么厉害,也只是两只野兽罢了。十三号被捕杀,只是被吓到方寸大乱后,被敌所趁罢了。”
那个人不置可否的笑了下,转移了话题:“目标身边那个年轻人,有调查过吗?”
“他叫李东方。木子李,日出东方的李东方。是个从孤儿院长大的孩子,曾经在部队服役过。应该是特种部队,其身手应该比十三号更强一些。目前,他是目标的专职司机。但是更重要的是,他一心要离开目标。”
“嗯。那就随他去吧。无论他是何来历,只要他不妨碍我们,就没必要惹麻烦。”
“好,我知道了。哦,对了,要不要派十二号去试探他?”
人这一辈子,总会脑子短路那么一两次,做出后悔终生、或者后悔片刻就再也没有终生的事。
当前的李东方,就是这种情况。
他明明手持军刺,浑身上下没有任何的羁绊,即便不能愧对良心这种东西,也能奋起神威,和昼夜天使大战三百回合――他却莫名的放弃了反抗,长叹一声闭眼,等死。
这是怎么回事?
李东方不明白。
庄宁,同样也不明白。
她只能确定,在这个时间段,对这个世界真心没有任何留恋,只想干脆的死在野兽利齿下,从此一了百了,来生再做个幸福的女孩子。
这种从没有过的蛊惑,促使她做出了撕开衬衣,露出白嫩稣胸的疯狂举动,以狂热来迎接死亡。
可。
李东方忽然放弃抵抗,甘心陪她一起死的事实,却像一盆冷水,当头浇在了庄宁脑袋上,让她蓦然自疯狂中清醒,意识到她当前的行为,有多么的愚蠢。
又有,多么的后悔。
世界虽然不是太美好,却承载着庄总能品尝到男人好滋味的梦想啊。
她如果就这样死翘翘了,那岂不是辜负了老天爷把她制造的如此清纯、可爱的一番苦心?
对得起早亡的母亲,对得起身体不好的父亲,对得起――全世界的男人吗?
庄宁在瞬间清醒后,明明后悔的想用脑袋撞墙,但为什么,却又有得意的甜蜜,好像决堤的洪水那样,把她淹没。
因为。
有个很臭屁的男人,甘心陪她一起死。
他说,大家一起死,黄泉路上也不寂寞。
这句话,应该是世界上最动听的情话。
“原来,这个混蛋居然这样爱我,甘心陪我一起去死。”
被甜蜜所淹没的庄宁,再次嫣然一笑时,吸血蝙蝠的精钢利爪,已经电闪般的割向李东方的脖子。
与此同时,那只好像黑色鬼影般的巨猫,也扑到了她面前。
张开的血盆大口里,散发着新鲜的血腥味道。
李东方闭上了眼,庄宁却不!
她要亲眼看到,总是会把她气个半死、其实却是甘心陪她一起死的混蛋,是怎么死的。
就像,她丁点都不怕。
只因她很清楚,她会在黄泉路上,做个脾气温柔的女孩子,来缠着这厮。
世世,代代。
“啾――”
吸血蝙蝠的精钢利爪,已经碰到李东方脖子上的大动脉,巨猫的两只前爪,也趴在了庄宁的肩膀上时,忽然!
好像有极其尖利的哨子声,自地下某处钻了出来,钢针那样刺在耳膜里,听上去却相当的不舒服。
庄宁就看到,随着这声极其难听的哨声,吸血蝙蝠那只已经蹭到李东方脖子的利爪,忽地蜷缩,随即诡异的回旋,擦着他的左耳,疾扑而过。
她只看到吸血蝙蝠怎么在千钧一发之际,忽然放弃猎杀李东方的了。
却没注意到,那只已经两只前爪按在她肩膀上的巨猫,是何时猛地一甩脑袋,灵巧的一跃,追随在天上疾飞的吸血蝙蝠,眨眼间消失在了树林里。
它们,就这样走了?
放弃了,猎杀我们?
庄宁的双眸里,满是不可思议的茫然。
就在庄宁实在搞不懂命运这东西究竟想怎么玩儿她时,树林深处有轻叹声响起:“唉,傻孩子――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李东方,应该就是你苦等多年的幸运儿了。”
幸运儿的意思,当然不仅仅是能完整拥有庄宁的意思。
主要是说某人在遭遇无法抗拒的危机,却莫名其妙躲过死神的追杀,继续开心的浪费粮食。
很明显,张俊不是幸运儿。
甚至,躲在暗中,手持红外线望远镜始终密切关注着他的某人,都不在意他的死活。
只是等昼夜天使消失在树林中后,这个人才放下望远镜,拿出手机,飞快的拨了个号。
电话接通后,这个人立即低声说道:“十三号已经殉职。”
“死的这样快?”
电话那边的人,声音中带着些许的小惊讶。
却不是为张俊的死,而是惊讶于他的死亡速度――张俊从来到青山的那一刻起,就已经被死神锁定了,早晚都得死。
这个人站住客观的角度上,把张俊怎么殉职的全过程,简单叙述了一遍。
电话那边的人听完后,沉默片刻才问:“那两只野兽,和那个人有关吗?”
“无法确定。”
这个人犹豫了下,才低声说:“此前,我从没见过这两个东西。太可怕了。十三号的武力值,也算是当世高手了,却在那只蝙蝠爪下,没有任何的反抗余地。我觉得,它们应该是来自地狱。”
“呵呵。再怎么厉害,也只是两只野兽罢了。十三号被捕杀,只是被吓到方寸大乱后,被敌所趁罢了。”
那个人不置可否的笑了下,转移了话题:“目标身边那个年轻人,有调查过吗?”
“他叫李东方。木子李,日出东方的李东方。是个从孤儿院长大的孩子,曾经在部队服役过。应该是特种部队,其身手应该比十三号更强一些。目前,他是目标的专职司机。但是更重要的是,他一心要离开目标。”
“嗯。那就随他去吧。无论他是何来历,只要他不妨碍我们,就没必要惹麻烦。”
“好,我知道了。哦,对了,要不要派十二号去试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