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1章感觉好像要去私奔(1 / 2)
第201章感觉好像要去私奔
旗袍,是华夏女性的传统服装,被誉为国粹和女性国服。
虽然其定义和产生的时间,至今还存有诸多争议,但它仍然是悠久服饰文化中,最绚烂的现象和形式之一。
旗袍形成于上个世纪20年代,有部分学者认为其源头,可以追溯到先秦两汉时代的深衣,是20年代之后最普遍的女子服装,被定位国家礼服之一。
其实至今,还有很多人以为旗袍中的这个“旗”字,就以为这是我大清那些女性创造出来的。
不过旗袍究竟是怎么产生,又是何时出现的,这些不重要。
重要的是,李东方很喜欢女人穿旗袍。
当然不是那种款式很古代的,必须得现代化,无袖,鸡心领,开衩开的越高,最好是能到肋下――
旗袍有很多款式,也有很多颜色。
平时大家在某些大型活动中,女士们基本都会穿大红、鹅黄或者湛青要不就是纯白。
很少有穿黑色绣花的。
不是黑色调太沉重,古板之类的,而是因为黑色才是所有颜色中的王者。
和杨贵妃发誓长相依的明皇之前,帝王的龙袍,基本都是最正宗的玄黑色。
长相一般,皮肤一般,身材一般的三一般女性,真要穿了黑色旗袍,非但不会靓丽,反而会自曝短处。
用民间那些老人的话,来说就是一般人的气场,是压不住黑色旗袍的。
但如果能压住黑色旗袍,自身魅力值就会平增数倍以上。
这也是方梅最喜欢穿无袖黑色旗袍的原因,能把她衬托的无比高端,雍容。
有范儿。
尤其是黑色旗袍和红色细高跟来搭配,那份性感简直能把她自己迷倒的。
不过庄宁却从来不穿黑色旗袍。
这是因为她长相太清纯,如果就此走性感路线,会浪费老天爷的一番苦心。
此外,她还觉得黑色旗袍太妖媚。
说难听了,就是带着一股子淫、邪。
此前,她就多次旁敲侧击的讽刺过方梅。
可方副总却我行我素,这正是她苦苦追求的效果。
今晚之后呢?
方梅就觉得,她以后最好别穿黑色旗袍了。
没看到庄宁满脸都是厌恶的神色吗?
这也不能怪她。
谁让她在深陷某种诡异的幻觉内时,看到美女骷髅是穿着黑色旗袍?
那个和老庄“私奔”的女人,也是穿着黑色旗袍。
换谁,谁都会反感的。
看到方梅被庄宁训的大气都不敢喘,李东方及时跳出来打圆场:“好了,好了。就算你再反感黑色旗袍,可衣服和你刚才用来砸墙的榔头那样,本身就是一个东西。它们能起到什么作用,取决于使用它们的人。”
担心庄宁总是揪着黑旗袍不放,李东方岔开了话题:“你拨不通老庄的电话,那是因为他正在飞机上,享受旅行中的艳福、咳。其实吧,很多飞机上可以玩手机的。”
既然老庄已经关机,庄宁暂时不能联系上他,那么李东方就想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
是大家洗洗睡呢,还是洗洗睡呢?
是独自洗洗睡呢,还是一起洗洗睡呢?
“我去你家。”
庄宁倒是很快给出了答案:“好像你说过,让我去你家的。我这就收拾东西。我、我一秒钟都不愿意呆在这儿了。”
老天爷可以作证,李东方那会儿说让庄宁收拾细软去他家,就是随口一说的。
他家?
靠,比狗窝强不了多少,实在不适合美女居住的。
更何况,就算庄宁能受得了,方梅呢?
总不能,把她一个人丢在庄家吧?
特么的。
庄家别墅看起来倒是金碧辉煌的,可因为墙壁里藏了个房间,每一寸空气内,都充斥着满满的诡异气息。
休说是方梅了,就算让李东方一个人在,也别想睡安稳。
低着头的方梅,也抬起头来,满脸可怜巴巴的样子看着李东方,这是求他别抛下她呢。
无论方梅是什么身份,像东哥这么会惜香怜玉的好男人,怎么可能会丢下她一个人在这害怕?
哪怕是让她去住酒店,最好是也得在几天后。
但庄小泼会同意吗?
李东方这样想时,可没意识到他这是在顾忌庄宁的感受。
其实,他完全可以自作主张的,反正他和庄小泼也不是男女朋友关系,收留她,纯粹是江湖道义罢了。
幸好庄宁还是有点小良心的,回头看着方梅主动说:“等会儿,我收拾完后,再去陪你收拾东西。”
当前庄家别墅内的气氛太诡异了,就是打死庄宁,她也不敢独处了。
哪怕是去洗手间,也得让李东方闭着眼捂着耳朵,等着。
要不然,万一那个穿着黑旗袍的美女骷髅再从墙里蹦出来,岂不是要被吓死。
设身处地的惯性,她就觉得方梅也该这样害怕。
方梅可没她以为的那样胆小,闻言大喜:“不、不用的。我自己去收拾下就好。”
旗袍,是华夏女性的传统服装,被誉为国粹和女性国服。
虽然其定义和产生的时间,至今还存有诸多争议,但它仍然是悠久服饰文化中,最绚烂的现象和形式之一。
旗袍形成于上个世纪20年代,有部分学者认为其源头,可以追溯到先秦两汉时代的深衣,是20年代之后最普遍的女子服装,被定位国家礼服之一。
其实至今,还有很多人以为旗袍中的这个“旗”字,就以为这是我大清那些女性创造出来的。
不过旗袍究竟是怎么产生,又是何时出现的,这些不重要。
重要的是,李东方很喜欢女人穿旗袍。
当然不是那种款式很古代的,必须得现代化,无袖,鸡心领,开衩开的越高,最好是能到肋下――
旗袍有很多款式,也有很多颜色。
平时大家在某些大型活动中,女士们基本都会穿大红、鹅黄或者湛青要不就是纯白。
很少有穿黑色绣花的。
不是黑色调太沉重,古板之类的,而是因为黑色才是所有颜色中的王者。
和杨贵妃发誓长相依的明皇之前,帝王的龙袍,基本都是最正宗的玄黑色。
长相一般,皮肤一般,身材一般的三一般女性,真要穿了黑色旗袍,非但不会靓丽,反而会自曝短处。
用民间那些老人的话,来说就是一般人的气场,是压不住黑色旗袍的。
但如果能压住黑色旗袍,自身魅力值就会平增数倍以上。
这也是方梅最喜欢穿无袖黑色旗袍的原因,能把她衬托的无比高端,雍容。
有范儿。
尤其是黑色旗袍和红色细高跟来搭配,那份性感简直能把她自己迷倒的。
不过庄宁却从来不穿黑色旗袍。
这是因为她长相太清纯,如果就此走性感路线,会浪费老天爷的一番苦心。
此外,她还觉得黑色旗袍太妖媚。
说难听了,就是带着一股子淫、邪。
此前,她就多次旁敲侧击的讽刺过方梅。
可方副总却我行我素,这正是她苦苦追求的效果。
今晚之后呢?
方梅就觉得,她以后最好别穿黑色旗袍了。
没看到庄宁满脸都是厌恶的神色吗?
这也不能怪她。
谁让她在深陷某种诡异的幻觉内时,看到美女骷髅是穿着黑色旗袍?
那个和老庄“私奔”的女人,也是穿着黑色旗袍。
换谁,谁都会反感的。
看到方梅被庄宁训的大气都不敢喘,李东方及时跳出来打圆场:“好了,好了。就算你再反感黑色旗袍,可衣服和你刚才用来砸墙的榔头那样,本身就是一个东西。它们能起到什么作用,取决于使用它们的人。”
担心庄宁总是揪着黑旗袍不放,李东方岔开了话题:“你拨不通老庄的电话,那是因为他正在飞机上,享受旅行中的艳福、咳。其实吧,很多飞机上可以玩手机的。”
既然老庄已经关机,庄宁暂时不能联系上他,那么李东方就想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
是大家洗洗睡呢,还是洗洗睡呢?
是独自洗洗睡呢,还是一起洗洗睡呢?
“我去你家。”
庄宁倒是很快给出了答案:“好像你说过,让我去你家的。我这就收拾东西。我、我一秒钟都不愿意呆在这儿了。”
老天爷可以作证,李东方那会儿说让庄宁收拾细软去他家,就是随口一说的。
他家?
靠,比狗窝强不了多少,实在不适合美女居住的。
更何况,就算庄宁能受得了,方梅呢?
总不能,把她一个人丢在庄家吧?
特么的。
庄家别墅看起来倒是金碧辉煌的,可因为墙壁里藏了个房间,每一寸空气内,都充斥着满满的诡异气息。
休说是方梅了,就算让李东方一个人在,也别想睡安稳。
低着头的方梅,也抬起头来,满脸可怜巴巴的样子看着李东方,这是求他别抛下她呢。
无论方梅是什么身份,像东哥这么会惜香怜玉的好男人,怎么可能会丢下她一个人在这害怕?
哪怕是让她去住酒店,最好是也得在几天后。
但庄小泼会同意吗?
李东方这样想时,可没意识到他这是在顾忌庄宁的感受。
其实,他完全可以自作主张的,反正他和庄小泼也不是男女朋友关系,收留她,纯粹是江湖道义罢了。
幸好庄宁还是有点小良心的,回头看着方梅主动说:“等会儿,我收拾完后,再去陪你收拾东西。”
当前庄家别墅内的气氛太诡异了,就是打死庄宁,她也不敢独处了。
哪怕是去洗手间,也得让李东方闭着眼捂着耳朵,等着。
要不然,万一那个穿着黑旗袍的美女骷髅再从墙里蹦出来,岂不是要被吓死。
设身处地的惯性,她就觉得方梅也该这样害怕。
方梅可没她以为的那样胆小,闻言大喜:“不、不用的。我自己去收拾下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