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0章当坏人的感觉真好(1 / 2)
第580章当坏人的感觉真好
一花独放不是春,万紫千红春满园。
庄宁即将闪人时,忽然想到了这两句诗。
换算成当前的情况,那就是她一个人趁乱逃走,不是逃走,唯有趁乱带领所有人质都逃走,才是真正地胜利大逃亡。
当前,所有郎锋分子都急着扑向了正面战场,苏卡达也被东边忽然发生的战事给搞懵逼了,仓促之下带着心腹,亲自赶赴那边搞事情了,没有留下看守,来管辖这些人质,别尼玛的乱跑,不然死啦死啦地有。
也可能是他很清楚,郎锋组织的大本营,纯粹就是个王八盖子,四面都是绝地,这些人质即便是想趁乱逃走,又能往哪儿逃?
别忘了,这些天苏卡达已经多次警告过大家,别试图从无人把守的西南两个方向逃走了。
留在这儿只要乖乖地当顺民,好处大大地有,真要奢望去从那两个方向逃走,只能是死的惨不堪言。
人质们也都坚信苏老大说的没错,人家实在没必要欺骗这些可怜人是不?
因此,坚信他们不傻就只会乖乖呆在草棚内的苏卡达,才没太在意他们有没有被人看守。
何况这些年来,郎锋好汉们也让所有人质都见识到了厉害,乖巧的,就像一群要被宰割的绵羊,让怎么着,就怎么着。
却没料到人质中,会有庄宁这样一个异类。
鬼知道谁给她的信心,让她很信任东洋人。
尤其她胆子大的没谱。
庄宁可不是那种天生的傻大胆。
人家的勇气,是好几次差点死翘翘的亲身经历,所磨练出来的。
脑回路与众不同,泼性深藏骨子里,又有数次要死不活的惨痛经历,当机会来敲门时,就决定!
干一票大的。
说不定,还能就此名留青史呢?
若干年后,当她头发银白,牙齿掉光,漫步在菜市场时,也许就能听到后人说多少年前,曾经有个伟大的女性,在数千恐怖分子的狼窝内,大显神威,凭借她的超人机智、睿智以及果断,拯救了一百七十多名人质,芳名留百世。
江湖上,更是至今流传着她的传说。
庄宁越想,心中越爽,猛地一拍大腿,低声娇喝:“靠了,这一票,老子干了!”
决心下定后,庄宁说到做到,折身跑回了草棚前。
包括苏卡达在内的所有郎锋分子,都搞不懂正面战场怎么忽然遭遇疯狂进攻,仓促下跑出来迎战时,什么鞋子裤子帽子军刀之类的小玩意,撒了一地。
甚至还有数名被纷乱大脚给踩倒,目前还在深度昏迷的好汉。
庄宁抬脚,在其中一人脑门上狠狠了下。
没任何反应。
她这才放心的弯腰,捡起了这位好兄弟怀里抱着的突击步枪。
庄宁从来没玩过枪,无论是杀人的,还是生人的――但这不代表着在流芳百世大力鼓动下的庄总,不懂得该怎么用枪。
早在塔卡城被绑架的那晚,她可是亲眼看到某郎锋分子,是怎么大开保险,扣下扳机,把某人枪杀的全过程。
哗啦一声,拉开步枪保险后,庄宁忽有了“一枪在手,天下我有”的豪迈。
迈开大步,走到一间草棚门前,秀足咣地一声,踢开了柴门。
外面乱糟糟,炸弹仿佛就在耳边爆炸,被关押在草棚里的人质们,傻了才会凑在窗口,当吃瓜群众围观众好汉乱成炸窝的狗呢。
这要是惹恼了某人,调转枪口哒哒地来一梭子弹,就此壮烈牺牲在黎明前,岂不是亏到姥姥家了?
因此大家都尽量蜷缩在墙根处,请上帝耶稣各路神佛保佑的祈祷声,可算是此起彼伏了。
就在大家心中极度渴望诸位郎锋好汉都被敌人弄死一万遍,大家才能快乐离开这鬼地方时,柴门忽然被踹开。
所有的祈祷声,嘎然而止,鸦雀无声。
郎锋好汉出现了,这时候再祈求各位大神让他们去死,那就是脑子有问题了。
“当坏人的感觉,简直太爽。”
以往庄总在公司时,只要召开全体会议,也被诸位麾下儿郎顶礼膜拜的。
大家那样对她,是因为她拿着大家赖以养家糊口的钱。
钱再怎么重要,也没小命重要啊。
同样是对庄宁敬畏有加,但振华集团那些员工们,即便再感恩戴得一万年,也无法给予她当前这种想杀谁,就杀谁,想上谁就上谁的极度酸爽。
差一点,她就喊出男的靠右,靠左的全杀掉这句话――幸好话到嘴边,及时改为:“同志们,别怕,我是自己人。我来救大家了。各位,应该认识我是谁吧?”
庄宁说着,摘下了头上的绿帽子,露出了她那张极度清纯的小脸蛋。
某个晚上,实在看不惯露丝夫妻被虐的庄宁,曾经豪情万丈的冲过去,对坏人们拳打脚踢,甚至还拔刀捅了个傻比。
更在随后和苏老大友好交谈,与诸位好汉们围着篝火,古驰古驰了老大会,大放厥词说什么等她男朋友李东方一到,只需弹指间,就能让所有跳梁小丑,全都灰飞烟灭。
记性再怎么不好的人,也在那晚认识了伟大的庄总,记住了这张代表着正义的清纯小脸蛋。
此时此刻,她居然手握钢枪,出现在草棚门前。
这是要带领大家趁乱,来一场青史留名的胜利大逃亡啊。
“都还愣着干嘛啊?赶紧站起来,我们走。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看诸人还满脸懵逼模样的不动弹,庄宁有些着急,回头看了眼,低声娇喝。
确实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庄宁虽说搞不懂和苏卡达狼狈为奸的四国维和部队,怎么就发神经地猛攻这边了,却担心他们的攻势受挫后,苏卡达会从容迎战,派人来看守人质们。
一花独放不是春,万紫千红春满园。
庄宁即将闪人时,忽然想到了这两句诗。
换算成当前的情况,那就是她一个人趁乱逃走,不是逃走,唯有趁乱带领所有人质都逃走,才是真正地胜利大逃亡。
当前,所有郎锋分子都急着扑向了正面战场,苏卡达也被东边忽然发生的战事给搞懵逼了,仓促之下带着心腹,亲自赶赴那边搞事情了,没有留下看守,来管辖这些人质,别尼玛的乱跑,不然死啦死啦地有。
也可能是他很清楚,郎锋组织的大本营,纯粹就是个王八盖子,四面都是绝地,这些人质即便是想趁乱逃走,又能往哪儿逃?
别忘了,这些天苏卡达已经多次警告过大家,别试图从无人把守的西南两个方向逃走了。
留在这儿只要乖乖地当顺民,好处大大地有,真要奢望去从那两个方向逃走,只能是死的惨不堪言。
人质们也都坚信苏老大说的没错,人家实在没必要欺骗这些可怜人是不?
因此,坚信他们不傻就只会乖乖呆在草棚内的苏卡达,才没太在意他们有没有被人看守。
何况这些年来,郎锋好汉们也让所有人质都见识到了厉害,乖巧的,就像一群要被宰割的绵羊,让怎么着,就怎么着。
却没料到人质中,会有庄宁这样一个异类。
鬼知道谁给她的信心,让她很信任东洋人。
尤其她胆子大的没谱。
庄宁可不是那种天生的傻大胆。
人家的勇气,是好几次差点死翘翘的亲身经历,所磨练出来的。
脑回路与众不同,泼性深藏骨子里,又有数次要死不活的惨痛经历,当机会来敲门时,就决定!
干一票大的。
说不定,还能就此名留青史呢?
若干年后,当她头发银白,牙齿掉光,漫步在菜市场时,也许就能听到后人说多少年前,曾经有个伟大的女性,在数千恐怖分子的狼窝内,大显神威,凭借她的超人机智、睿智以及果断,拯救了一百七十多名人质,芳名留百世。
江湖上,更是至今流传着她的传说。
庄宁越想,心中越爽,猛地一拍大腿,低声娇喝:“靠了,这一票,老子干了!”
决心下定后,庄宁说到做到,折身跑回了草棚前。
包括苏卡达在内的所有郎锋分子,都搞不懂正面战场怎么忽然遭遇疯狂进攻,仓促下跑出来迎战时,什么鞋子裤子帽子军刀之类的小玩意,撒了一地。
甚至还有数名被纷乱大脚给踩倒,目前还在深度昏迷的好汉。
庄宁抬脚,在其中一人脑门上狠狠了下。
没任何反应。
她这才放心的弯腰,捡起了这位好兄弟怀里抱着的突击步枪。
庄宁从来没玩过枪,无论是杀人的,还是生人的――但这不代表着在流芳百世大力鼓动下的庄总,不懂得该怎么用枪。
早在塔卡城被绑架的那晚,她可是亲眼看到某郎锋分子,是怎么大开保险,扣下扳机,把某人枪杀的全过程。
哗啦一声,拉开步枪保险后,庄宁忽有了“一枪在手,天下我有”的豪迈。
迈开大步,走到一间草棚门前,秀足咣地一声,踢开了柴门。
外面乱糟糟,炸弹仿佛就在耳边爆炸,被关押在草棚里的人质们,傻了才会凑在窗口,当吃瓜群众围观众好汉乱成炸窝的狗呢。
这要是惹恼了某人,调转枪口哒哒地来一梭子弹,就此壮烈牺牲在黎明前,岂不是亏到姥姥家了?
因此大家都尽量蜷缩在墙根处,请上帝耶稣各路神佛保佑的祈祷声,可算是此起彼伏了。
就在大家心中极度渴望诸位郎锋好汉都被敌人弄死一万遍,大家才能快乐离开这鬼地方时,柴门忽然被踹开。
所有的祈祷声,嘎然而止,鸦雀无声。
郎锋好汉出现了,这时候再祈求各位大神让他们去死,那就是脑子有问题了。
“当坏人的感觉,简直太爽。”
以往庄总在公司时,只要召开全体会议,也被诸位麾下儿郎顶礼膜拜的。
大家那样对她,是因为她拿着大家赖以养家糊口的钱。
钱再怎么重要,也没小命重要啊。
同样是对庄宁敬畏有加,但振华集团那些员工们,即便再感恩戴得一万年,也无法给予她当前这种想杀谁,就杀谁,想上谁就上谁的极度酸爽。
差一点,她就喊出男的靠右,靠左的全杀掉这句话――幸好话到嘴边,及时改为:“同志们,别怕,我是自己人。我来救大家了。各位,应该认识我是谁吧?”
庄宁说着,摘下了头上的绿帽子,露出了她那张极度清纯的小脸蛋。
某个晚上,实在看不惯露丝夫妻被虐的庄宁,曾经豪情万丈的冲过去,对坏人们拳打脚踢,甚至还拔刀捅了个傻比。
更在随后和苏老大友好交谈,与诸位好汉们围着篝火,古驰古驰了老大会,大放厥词说什么等她男朋友李东方一到,只需弹指间,就能让所有跳梁小丑,全都灰飞烟灭。
记性再怎么不好的人,也在那晚认识了伟大的庄总,记住了这张代表着正义的清纯小脸蛋。
此时此刻,她居然手握钢枪,出现在草棚门前。
这是要带领大家趁乱,来一场青史留名的胜利大逃亡啊。
“都还愣着干嘛啊?赶紧站起来,我们走。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看诸人还满脸懵逼模样的不动弹,庄宁有些着急,回头看了眼,低声娇喝。
确实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庄宁虽说搞不懂和苏卡达狼狈为奸的四国维和部队,怎么就发神经地猛攻这边了,却担心他们的攻势受挫后,苏卡达会从容迎战,派人来看守人质们。